懲罰孩子的八個原則
發布時間:2021/5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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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兒童心理學家、家庭問題顧問詹姆斯·杜布森博士,積40年來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,倡導對孩子的體罰必須在愛與管教的平衡間進行,他提出了八個原則值得中國父母借鑒。
第一,要在私下場合;
第二,要有年齡限制,不宜對18個月之前和10歲之后的孩子體罰;
第三,體罰前先說清道理和規則;
第四,家長要冷靜,尤其不能在怒氣之中;
第五,理由要對,只有在孩子明知故犯、公然向父母挑戰時才施行體罰;
第六,不要直接用手,用一個小竹板,打一下脂肪比較厚的屁股,不會造成太大的傷害,還能達到管教的效果;
第七,體罰之后要有和解、接納、教導和甜蜜的擁抱;
第八,把握好在愛與管教中建立平衡這一原則。